各市(州)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兰州新区建设局、规划局,贵州矿区建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6〕14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