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310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黔建建字〔2019〕30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贵州建 工集团-B·必赢bwin中国唯一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B·必赢bwin中国唯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 程局-B·必赢bwin中国唯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B·必赢bwin中国唯一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近期对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关于关于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36 号) 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平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 年8 月9 日附件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关于关于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 治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36 号)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红线意识和底 线思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 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跃光任组长,厅建筑 业管理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筑业管理处。三、整治对象和工作内容(一)整治对象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工作内容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以下8 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 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施 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等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公司、 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 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按方案实施 和验收(指需验收的)等情况。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等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隐患台账 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及带班管理、设备设 施安装拆卸维护安全管理、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 等情况。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责、项 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施工监测和 巡查、监理单位专项巡视检查等情况应急管理。公司、项目应急预案制定、项目应急救援组织 及人员、项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应急演练等情况。 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 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四、时间安全和工作措施贵州省建筑施工领域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 动从即日起至10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 月15 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 详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部署到位。各有关 企业、项目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隐患,开展风险隐患评估,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隐患治理责 任,并做安全承诺。各企业、项目要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辖 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8 月15 日至9 月30 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 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 方式,组织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逐个项目、逐个企 业、逐类风险、逐项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企业项目及时消除各类 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 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清单管理,逐个整改销号。(三)查缺补漏、梳理总结阶段(10 月1 日至10 月31 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 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 作措施。要对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 头看”,确保整改率100%。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防范房建市 政工程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探索建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 作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 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活动为强大动力,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重 大风险的整治责任,全力抓好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省安委办统 一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督查组,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 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房建市政工地专项督查检查,层层 抓落实、人人分责任,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二)注重统筹兼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 单位要充分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优化工作安排,协同工作 部署,确保全面推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做到 统筹兼顾。(三)严格督查检查。各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 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重点结 合日常监督工作加大辖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管控。对部署不到 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责成立即纠正;对 事故多发、隐患集中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警示约谈,纳入重点监管 对象。(四)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专项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 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 任。专项行动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 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将予以全省通报并严格追究监管部门 及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五)认真梳理总结。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8 月15 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或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联络员报送厅建筑业管理处;每周五12:00 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10 月25 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李林嵘;联系电话:0851-85360371。电子邮箱: |